美国留学选择什么专业好?留学美国热门专业推荐
2019-06-26
更新时间:2022-10-16 14:00作者:佚名
近日,有很多海外留学生都赶回福州发展,那么怎样在福州落户是留学生比较关注的问题,而福州为了响应人才引进政策发布一系列了留学生回福州发展的福利政策,具体有哪些,一起跟着出国留学网小编看看吧!
落户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亲属在福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凭证
2、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已经设立单位集体户
注: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设有单位集体户或不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且能出具无房证明,可落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身份证、户口薄
(3)社保缴纳凭证
(4)《留学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证明材料;
(4)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本人在我市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5)加盖接收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
落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可自愿选择任一集体户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下列凭证之一:
(1)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国(境)外院校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5)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
(6)县级(含)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4.近亲属随迁的,提供与申请落户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六)落户人才公寓集体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福州市人才公寓房屋租赁合同,或市级人才(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4.近亲属随迁的,提供与申请落户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流程
携带材料前往就业创业地所属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选择居住地落户的,需前往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
福州留学生福利政策
福州为了引进归国人才发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人才落户优惠政策,福州人才落户买房补贴标准相关政策,政策如下:
一,创业扶持
(一)在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设立“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留学人员进入园区内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入园企业由市公务员局和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把关。
(二)留学人员新创办企业入驻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两年内由创业园为其提供100 平方米以内免费经营场地,第三年按市场价的50%交纳租金,第四年开始按市场价全额交纳租金。在福州市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创业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在创业园或福州市各类园区、孵化器以外租用各类生产、科研性用房用于创业,经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认定后,三年内由市财政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5 元/平方米·月(以实际租用的面积计算,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 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
(三)留学人员进入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重点产业升级企业、科技项目对接成果转化的企业或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企业,可按《福州市市级股权风险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市投资管理公司优先申请市级股权风险投资资金。
对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引进条件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榕创业发展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创新团队,由市公务员局会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其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后,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引进的科技创新型优秀人才,经认定后,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二,子女扶持
(四)留学人员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凭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或留学人员工作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子女入园、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予以解决。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引进条件的优秀留学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及学龄前随迁子女,由市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三,落户扶持
高校毕业生落户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本科毕业生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所需基本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四、引进人才落户
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引进人才认定流程和标准见附件2、3),可申请落户我市。所需基本申请材料:
(一)《引进人才落户证明》(样式见附件4);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